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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应弛撰写的论文荣获全国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征文活动二等奖

  从9月11日至13日在青岛召开的全国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征文活动颁奖大会暨理论研讨会(青岛论坛)上传来喜讯,黄冈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应弛同志撰写的《做好新形势下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一文荣获二等奖,这是全省物价系统唯一的一篇获奖论文。

  今年5月1日,是《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为更好地总结和宣传十周年各地贯彻实施《价格法》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国价格法制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价格协会、价格理论与实践杂志社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委托,组织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征文活动。本次征文活动共收到各类征文300余篇,经过专家严格遴选,最终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纪念奖20名。这些优秀论文,从不同层面,以不同视角,全面展示了十年来我国依法治价工作的重大成果,客观分析了我国价格行政执法的主要难点,综合反映了各级价格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部门应担负起什么职能,如何做好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道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也是张应弛局长主持物价工作以来,常常思考的问题。带着这个课题,张应弛局长广泛调研、深入思考,结合工作实践,撰写了《做好新形势下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一文。文章全面分析了当前价格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五大新形势,阐明了当前价格行政执法工作面对的五大新难题,提出了做好当前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五大新举措,论文思路清晰,观点鲜明,语言朴实,内容丰富,运用大量数据事例说话,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

  全国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征文活动颁奖大会暨理论研讨会(青岛论坛)于9月11日至13日在青岛举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物价局或发改委以及获奖作者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向在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征文活动中获奖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同志就《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工作作了专题报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交流了《价格法》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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