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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物 价 系 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办发[2005]10号)规定及省物价局的部署和要求,全市物价系统是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7个部门及其系统之一。为圆满完成评议工作任务,结合全市物价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评议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依靠全市物价系统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市物价局机关和系统的政风行风进行公开评议,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为我市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 评议的对象和范围

  评议的对象是:市物价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各县、市、区物价局机关及所属单位。

  三、 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变职能,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的情况。(1)是否破除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自觉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2)是否认真贯彻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及各地实际,科学地制定和实施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3)是否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努力改进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价格管理方式和方法;(4)是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简化审批程序。

  (二)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是否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执法水平;(2)是否在办公场所公布了单位主要执法职责或执法人员岗位牌;(3)是否在制订、调整市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及省授权市管的收费标准时,依法规范价格行为;(4)制定和调整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时,是否按规定举行了听证会;(5)是否有越权定价行为;(6)是否有乱办收费许可证行为;(7)定调价文件是否规范;(8)是否依法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市场的正常价格秩序;(9)价格举报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10)是否真实、准确、及时地实施市场价格监测,为政府的价格决策提供依据;(11)是否依法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12)是否在价格鉴定及认证过程中做到客观、公正、公平;(13)是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改进作风,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便民”服务型机关的情况。(1)是否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2)是否努力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3)是否注意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克服“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4)工作中是否坚持诚实守信,有无互相推诿、敷衍塞责、飘浮拖拉现象;(5)是否坚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正确行使审批权力,有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与民争利,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6)是否急基层所急、需基层所需,努力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

  (四)严格管理,加强系统自身建设的情况。(1)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2)是否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健全和完善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管理制度;(3)是否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4)是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5)是否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五)求真务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任务落实的情况。(1)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精心组织,狠抓落实;(2)是否坚持评、纠、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自查整改;(3)是否坚持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努力促进中心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4)是否坚持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和系统的文明建设,促进部门总体水平的提高。
结合今年全市纠风工作,重点解决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2)强化医药价格监管问题;(3)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问题;(4)治理整顿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5)整顿道路收费站点,重点解决一些地区收费站过多过密,收费标准过高的问题。各地物价部门在抓好以上重点内容评议的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找准自己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搞好集中评议,确保取得实效。

  四、 评议的组织实施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物价部门必须坚持党组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股)室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要争取人大、政协支持,依靠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配合。

  (二)各地物价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统一部署。要将评议的实施意见、简报,评议中反映出来带有普遍性的不正之风问题及整改措施、测评结果、总结报告等材料及时上报市局。

  (三)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履盖行业”的方式进行。省、市、县(区)物价局在评议对象、内容和标准方面进行联动,在系统内保持一致。做到议下评上、评深议透,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地进行政风行风的评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有责任抓好本级和所属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

  五、 评议情况的综合评估及档次划分

  为了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地对7个部门及其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进行评议,市纠风办将制发民主评议的评分细则、测评标准分“合格”、“留观”、“留评”三个档次。为推进政风行风评议经常化、制度化,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将实行授牌和摘牌制度。评议结果将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系统评比条件之一。

  六、 评议的方法与步骤

  总的要求是:改进评议方法,缩短评议时间,增强评议效果,减少评议成本。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坚持统一部署,集中评议,单位整改。共分三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2005年4月至7月底)。组织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深入再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要求,研究部署行评准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聘请义务纠风监督员。各级物价部门都要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努力营造政风行风评议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参与面和知情率。

  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信函等多种渠道征求对本部门、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局行评办将在省局行评办、市纠风办领导下,研究确定问卷调查内容,明确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问卷调查工作。市物价局还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听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企业、新闻媒体及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各县、市、区物价局要积极配合省、市评议代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专题剖析等形式摸清物价系统的政风行风状况。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举报电话,在机关内部通过各种方式听取民意,认真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在实际工作中加以纠正,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分别在4月30日和7月5日前写出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市物价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二)评议和集中评议阶段(2005年8月至9月中旬)。评议要采取定性测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网上评议与信访评议相结合,问卷调查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了评深议透,省、市物价局将于8月份配合评议代表进行调研,调研对象主要在本部门产生,调查结束后,针对被评部门的政风行风情况,写出综合评议报告和专题评议报告,为集中评议做准备。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在8月底之前将材料报市局评议办。市直部门的集中评议大会由市纠风领导小组于9月中旬组织进行,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负责同志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集中评议大会采取纠评代表与被评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评议的方式,请人大、政协领导点评。通过现场投票测评,公布综合测评结果,给合格单位授牌。各地的评议和集中评议,也都要按市评议办的统一要求进行,各地物价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努力做好集中评议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集中评议能取得好的成绩,努力为全市物价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争光添彩。

  (三)建章立制,全面整改阶段(2005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市物价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都要针对自查自纠和集中评议大会反映出的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梳理归类,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排定整改计划,认真进行纠正。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实质性问题,要限时解决;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要通过整改,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市物价局和系统整改工作的力度和政风行风评议的效果。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对本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于2005年10月底之前报市物价局评议办。

  七、 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级党政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黄冈发挥积极作用。全市物价系统被确定为今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部门及其系统之一,这既是市委、市政府对我们高度重视与关注,也是对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验。搞好这项工作,对推进全市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地物价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物价部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及时召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行评工作,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抓出实效。为此,各地物价部门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行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前提是查找我们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解决。各地物价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对评议代表、行风监督员和人民群众反映和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的根源,并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通过开展行评,真正做到以评促学、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评促创,进一步推进物价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是为了改进作风,促进工作。这次评议工作时间跨度达半年多,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做到统筹兼顾,自觉处理好各项工作关系,坚持“两手抓,两不误”,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并融于物价业务各项工作之中。要以行评为契机,有效推动“先进性教育”和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各项工作相互促进。

  (五)严肃纪律,落实责任。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关系到全市物价系统的整体形象。要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纳入到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中去。必须规范评议秩序,严肃评议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及业务对口的原则,对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失职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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